原标题:北京定下四季度大气治理目标:重度污染天不超过1天
北京市部署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行动,37项攻坚措施控制污染,四季度PM2.5不得超过45微克/立方米
昨天,本市部署调度2020年至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定今年第四季度的大气治理目标: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污染天不超过1天。
为切实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联合北京等七省(市)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据此,本市明确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两个阶段目标。2020年10月至12月也就是今年年内的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不超过1天;2021年1月至3月PM2.5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5天。
同时,本市各区也制定了目标,2020年10月至12月,各区PM2.5浓度目标在40至50微克/立方米之间,重污染天目标在0至3天之间;2021年1月至3月,各区PM2.5浓度目标在44至62微克/立方米之间,重污染天目标在3至9天之间。
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特征,本市形成5大类、37项攻坚措施任务。37项攻坚措施任务聚焦重型柴油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领域,并实施重污染应急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
在机动车管控方面,严格执行国三柴油货车全市域限行政策,把好进京口、市内重点道路等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基本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持续对低排区以及施工工地、机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检查,对问题单位记入信用信息记录;严把油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
聚焦VOCs,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涂料、油墨等新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督促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并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性抽测;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和储罐泄漏问题整改;督促石化企业加强储罐、循环水等重点环节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与修复。
扬尘方面,继续精细化治理,建成全市统一的施工工地可视化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实现平台信息共享;强化“小微工程”、市政工程等扬尘管控,推行“密闭化”施工,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对道路尘土残存量、道路尘负荷、乡镇(街道)TSP等情况进行监测、排名、通报、公开,确保年底完成降尘量6.0吨/平方公里·月的目标。
针对重污染应急,也将更加精准。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本市“绿牌”工地评选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和施工工地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有效避免“一刀切”。一旦启动预警,严格落实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实现“削峰降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