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在网上认识后,相约在南宁做一单“大生意”——他们在柳沙一带尾随一名开豪车的女子,抢劫了39万元。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名男子因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4月初,在南宁务工男子于某某和男子李某某在“戒赌吧”网站认识,两人聊得很投机,还商量出了一单赚钱的“大生意”,即对开豪车单身女子实施抢劫。为此,远在外地的李某某千里迢迢赶到南宁。
李某某曾反悔不想实施抢劫,但经于某某反复劝说,他还是同意了。此后几天,两人一直在万象城一带寻找作案目标未果,于是转到柳沙一带作案。
4月28日晚9时许,于某某和李某某在柳沙路一小区后门,发现万女士将一辆宝马牌小车停在路边后,走到小区门口跟人聊天。两人待万女士返回车上后,立即打开车门尾随上车,实施抢劫。
“我们只求财,不杀人。”两人用胶带将万女士的双腿绑起来,并用刀威胁她说出手机密码和银行卡密码,后从她的银行卡及微信钱包内,一共转账39万元至他们的网络赌博网站账户内。
随后,于某某将车开到别处,取走行车记录仪存储卡,并喂万女士服用安眠药,两人换装后弃车逃离现场。
5月1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他们分别是黑龙江人和新疆人,现年32岁和26岁。
据介绍,于某某欠下不少网络赌债,经济压力很大;李某某失业,手头拮据。因此,两人铤而走险实施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