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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无人看管的保温杯拿回家?区检察院:这是盗窃行为

2020-11-11新闻22

原标题:“捡”到无人看管的保温杯拿回家?区检察院:这是盗窃行为

“我们家的保温杯怎么在他那里?”阿亮在上学时发现,同学小刚正在使用的保温杯与父亲之前丢失的那款简直一模一样。在将此事告诉父亲张先生后,张先生到小刚家上门询问,经证实,偷偷拿走保温杯的正是小刚的爷爷王某。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批准了逮捕。

今年9月底,家住松江的王某在小区里捡废品,看到相隔不远的一幢楼下有两个纸箱,里面都是全新包装的保温杯。眼看四下无人,王某就将这两箱保温杯偷偷转移,锁入自家车库。理所当然地将这些物品据为己有后,将其中几个保温杯赠与了自己的孙子小刚和几个要好的老乡。

哪曾想,小刚上学时被同学阿亮发现,他使用的保温杯和阿亮父亲张先生前几日往家中搬运货物时,不慎丢失的两箱保温杯一模一样。因杯子上印有特殊字样,所以阿亮自觉不会认错。

张先生得知后,经与阿亮一起在小区玩耍的几个孩子指路,来到了不远处的小刚家中。在获得小刚母亲证实,确实是小刚的爷爷拿走保温杯后,张先生果断报警。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明知保温杯是别人的,却认为自己只是“捡”来的,为此沾沾自喜,觉得捡了个便宜,却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掩耳盗铃,并不能改变“盗窃”的本质。一个小小的保温杯或许价值不高,但两箱保温杯的总价值却超过了1000元,已经达到入刑标准。王某一时贪念,自以为小偷小摸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文字:薛亮亮

图片:网络图

编辑:韩佳怡

#盗窃案件#保温杯#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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