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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到手不悬挂 以身试法被处罚

2020-07-22新闻5

01案例详情

2020年7月14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在辖区长临高速安泽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期间,查获一起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日17时30许,大队民警在安泽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越野客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检查。在民警查看完放置在车前的临时号牌后,却在车辆的后备箱发现了该车的机动车号牌。对比行驶证,确认是这辆车号牌。经过对驾驶人赵某进行询问得知,车牌没挂是因为刚领回来没多久,想着临牌还没到期使用起来更方便一些,所以抱着侥幸心理没有第一时间悬挂车牌。

02处罚决定

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

03交警提示

当大家购买新车,选到了自己心仪的号牌后,因为牌照需要制作后邮寄给车主本人,期间交警部门会发两张纸质临时号牌,车主们需要将临牌粘贴在前后挡风玻璃上,当做临时的号牌使用,但是当收到正式号牌后,临时号牌即视作失效,应立即将牌照用一起寄到的专用固封螺丝安装上,才能继续上路行驶,如果不安装正式车牌上路行驶,将会被视作“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会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山西交警提示:车辆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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