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奎屯检察:以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化解矛盾纠纷

2020-11-11新闻28

“感谢党、感谢国家对我们的关怀,也感谢检察机关这么快就为我们争取到了救助金,让我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人王某的母亲接过救助金,激动地说。

近日,在奎屯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金18000元发放到申请人王某的手中,并鼓励其坚强勇敢,乐观面对生活。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7年4月的一天,邻居范某因家庭琐事矛盾,酒后从家里出来,路过王某家时,听到王某家在说话,认为是在说自己,便翻入王某家,对王某及61岁的母亲实施殴打,还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打开天然气开关,用菜刀将王某及母亲砍伤。

经鉴定,王某为轻伤二级,王某母亲为重伤二级,而范某仅赔偿王某及其母亲25000元。

王某因范某的犯罪行为导致身体受到了伤害,精神和心理上也受到严重创伤,造成王某至今无法正常就业工作,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2020年10月,王某向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在了解其被害情况和生活困难的现状后,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人民监督员、司法行政机关代表以及申请人所在社区的社区支部书记参与听证。经过公开听证,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对申请人王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奎屯市人民检察院遂向奎屯市委政法委汇报该案情况,为申请人王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8000元。

“国家司法救助牵动着百姓的生活,传递着司法的温暖,也彰显了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帮助申请人摆脱急迫的生活困境,安抚心灵创伤,平息不满与怨恨情绪,这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院检察长任启民说,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以民为本、心系民心、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传递了检察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让大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有了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文章来源:转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