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国祚276年,号称“不纳贡、不和亲、不称臣、不割地”,素来有“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骨气,而这一切,都要从开国皇帝朱元璋说起。朱元璋在世之时,为了能大规模普及法律条令,特制了一部“法典之外的法典”,甚至还将其列入官员选拔考试项目之中,参与人数首次就达到了19万之多。朱元璋颁布的法令究竟是什么?它又会为明王朝的延续做出哪些贡献?如果您想知道,就让小编来为您揭秘:
元朝末年,元朝统治者苛捐杂税沉重,令百姓苦不堪言,致使各地先后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最终令政权彻底崩塌,元顺帝带着皇亲国戚仓皇逃回北疆大漠。正所谓“乱世出英雄”,正是在如此乱世之中,一位名叫“朱重八”的少年拔剑而起,经历过血与火的磨练之后,从一介讨饭的行僧,逐渐成为红巾军首领,继而灭掉陈友谅与张士诚等枭雄,最终面南背北、位登九五,开创了大明王朝276年的基业,而这位“朱重八”,就是如今妇孺皆知的千古一帝——朱元璋。
作为一介布衣皇帝,起于微末的朱元璋,在成为皇帝后坚定地认为,元王朝的覆灭,完全是由于朝廷暗弱,致使“威福下移,驯至于乱”。正因如此,他力主要“以猛治国,刑用重典”,以法律的绝对威慑力,令官民守法自律,不得触犯朝廷法令之权威。
在《大明律》颁布之后,朱元璋别出心裁的又推行了一本书,名为《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的作者正是朱元璋本人,其内容与《大明律》基本相同,都是律法典籍。相比于《大明律》,《御制大诰》多为朱元璋本人圣旨内容的汇总,但是该书中所载刑法比前者略重,是一部对底层百姓有针对性的训诫法典。
《御制大诰》的颁布,是朱元璋对封建社会法令的一次重要改革。在明朝之前的各个朝代,法令条文都是以“雅书”写成,所针对的人群也都是官僚士大夫阶层,而百姓却对此一知半解。对于百姓而言,朝廷的法令距离自己的生活较远,最简单明了的法律规定,依然源自于家族式的刑法。一旦百姓犯法,则家族族长会出面施行“家法”,而不是第一时间送交官府处理,如此一来,官府与底层便产生了法律真空断层,令官府律例成为了“一纸空文”。
朱元璋敏锐地意识到了“雅文法令”的局限性,《御制大诰》成为了《大明律》的“说明书”,以通俗的语言及真实案例,对百姓进行法律知识普及。除此之外,鉴于百姓们的文化程度不高,朱元璋还命各城市乡村的识文断字者进行宣传,终日为百姓“上课”,令《御制大诰》的普及程度大大增强。
国家的中坚力量,依然是士大夫阶层,封建王朝选拔人才的方式,正是科举考试,而将《御制大诰》融汇到考试内容中,也成为了朱元璋的一个伟大创举。朱元璋规定,全国各地进行科举考试时,不仅要对《御制大诰》中的内容进行评点分析,而且还要完整背诵其中内容。考试的主要流程,则是由考官随机点出《御制大诰》章目,由考生一字不漏地背诵。考中第一名者,可被提名为“举子”,并由朱元璋亲自拟定官职,以此类推,前十名考生都会获得相应的奖励。
朱元璋对《御制大诰》极为看重,为了提高民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他立下规定,“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换句话说,《御制大诰》必须人手一本,如果家中有一本《御制大诰》,则犯法之人可以从轻处理,可若是家中无《御制大诰》者触及法律,则必须要罪加一等从严处理。
一直以来,历史对于朱元璋的负面评价较高,主要针对的方面便是“政令严苛,官民皆惧”。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朱元璋所推崇的“严刑峻法”,在一定意义上维护了国家的稳定,令臣民知法守法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令明朝初年动荡的社会局面开始走向正轨,并促使国家从战后疲靡状态中迅速恢复。
值得一提的是,《御制大诰》中的法令条文,不只是完全针对于百姓,相反,其本身还赋予了百姓极大的权力。如第一版《大诰初编》中第五十九条规定:“许城市乡村贤良方正豪杰之士有能为民除患者,会议城市乡村,将老奸巨猾及在役之吏、在闲之吏,绑缚赴京,罪除民患,以安良民。敢有邀截阻挡者,枭令,拿赴京时,关津渡口,母的阻挡”。意思就是说,城乡百姓对于当地官员有监督与管制的权力,一旦官员不按朝廷法规办事,或者盘剥乡民百姓,则任何人都可以将其押赴京城治罪,押送过程之中,关卡船渡不得怠慢或阻拦,否则一并治罪。
朱元璋在《御制大诰》中赋予百姓的监督权力,并非是“表面文章”,在《御制大诰》续编、三编、四编版本中,他专门对此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扩大,令百姓深知自己作为国之一民的权利和重要性。
不得不说,朱元璋是一位伟大的皇帝,他深知法律对于国家政权统治的重要性,更了解民众是朝廷根基的道理。可是,他对于律法的推行手段过于凌厉,难免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想必这就是朱元璋被诟病几百年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