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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 行人闯红灯被上门通报

2020-11-11新闻13

仓山交警向家住展进路的郑某建通报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交通陋习争当文明市民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福州日报社

福州晚报讯昨日,根据市委文明办部署安排,仓山区委文明办和仓山交警大队对辖区近期出现交通违法的5名电动车骑手及行人启动上门通报程序。其中一名行人因有闯红灯行为,成为交警启动上门通报程序以来的首例。

交警首先来到展进路一处民房,找到交通违法人郑某建。违法信息单显示,他骑黄牌“福州6CJ05”电动车,于11月9日8时51分在六一南路下藤路口闯红灯被抓拍。

“前一天交通违法被拍,没想到第二天交警就上门了。”看到交警提供的信息,郑某建承认错误,签署文明出行承诺书并表示会吸取教训。

11月8日7时56分,许某敏驾驶黄牌“福州6B5H0”电动车在闽江大道尤溪洲大桥下违反交通信号灯被抓拍。昨日交警上门通报劝诫时,他认识到闯红灯的潜在隐患,表示接下来会好好学习交规,同时劝导亲戚朋友文明出行。他签署文明出行承诺书后,还向交警拿了宣传单,准备带回去给身边的人看看。“今后我一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闯红灯,文明出行,以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人。”许某敏说。

昨日被上门通报的5人中,有1名行人。这是交警启动上门通报程序后,首名因交通违法被通报的行人。

仓山区委文明办副主任林小妹说,文明办和交警部门联合为交通违法行为人开展上门通报劝诫工作,主要是为了提醒市民注意交通安全,倡导文明出行理念,提升福州文明城市形象。

(全文共638字)

#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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