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制度由来已久,但是落实率并不高,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不少网友对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担心无法改变“996”的工作模式。业内专家认为,强制休假的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那么,实施后,休假制度到底能否真正落地?(工人日报11月10日)
据悉,这是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一部框架性的健康“基本法”。对饱受带薪休假不足之苦的劳动者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意味着深圳在建立健全健康保障制度的问题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体现了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高深战略定位,值得肯定。
然而也不得不说的是,制定出台“强制休假”制度,虽然善意满满,但现实却并非尽如人意。就以往带薪休假等法定的全国性“强制假日”执行并不理想的现实来看,要想“强制休假”制度从理想到制度再到真正落地执行,还有基础需要强化、短板需要补齐。
综合来看,以往的带薪休假等之所以落实的不够理想,一方面是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对等,有的劳动者由于法治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够,怕“休假影响前途”“领导不会批准”等,放弃了这一权利。另一方面在职能部门的执法保护上还存在不力和空白之处。带薪休假制度是相关法律明确的劳动者基本休息权益,却不能在执行中全面有效落地,不同类型的企业落实起来存在参差不齐、冷热不均等现象,这说明劳动执法还存在改进空间。
同时,还需要看到的是,一些法定休假制度之所以在一些企业落实难,不一定是企业主观故意,而是存在一些成本“难题”。众所周知,更多落实休假制度,对劳动者是福利和健康等,但对企业可能就意味着负担和增大经营成本。而目前企业尤其是一些不能很好落实带薪休假的企业,多是一些效益等不很好的私人企业,而这一问题背后,则是与一些企业管理和扶持制度存在某些不足有关,比如税费制度优惠和扶持等。要解决这一问题,显然不是依靠强制就能解决,而是需要在相关制度层面发力。
就现实看,这些问题无疑是落实劳动者假日制度的最大和最重要短板。而不管是以往的假日制度,还是此次深圳征求意见的出台“强制休假”制度执行,这些短板都是在落实中能否落实必须直面的关键问题。
反过来讲,要已经出台的“强制休假”制度落地生根,仍然须要在劳动者休假权意识、部门执法和企业帮扶等基础问题上进一步强化措施,补齐这些方面的短板。这也就启示深圳等有关方面,在出台“强制休假”并在执行过程后,要切实看到这些深层次问题,并发挥智慧及早采取有效应对举措,确保“强制休假”在出台的基础上更有执行的刚性,把好事真正,而不是又一个挂在墙上、留在嘴上的花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