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紫阳县公安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一切阻碍脱贫攻坚工作的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11月8日,紫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影响脱贫攻坚案件,行政拘留1人,用实绩为确保脱贫攻坚收官战取得全面胜利营造良好的环境。
2020年11月6日14时许,脱贫攻坚帮扶小组工作人员在红椿镇侯家坪村委会办公室开展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时,村民包某到村委会办公室申请民政临时救助。包村干部汤某现场审核材料后,告知包某不符合临时救助相关条件,并作了详细的解释。包某认为其受到了汤某刁难,在村委会办公室内大吵大闹并辱骂汤某,随后将汤某身体抓伤。
包某此举不仅阻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更对辛苦奋战在第一线的扶贫干部身心造成了伤害。接警后,红椿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依法开展调查。
目前,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包某已被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作者:王瑶
编辑:肖军
审核:杨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