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陈浩洲
11月9日,备受关注的王书金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获悉,在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复核期间,公安机关提交了新的鉴定意见,这有可能影响该案的事实认定,但不大会改变法院对王书金的量刑。
早在2005年4月,王书金被警方抓获后不久,朱爱民律师就代理了这起案件。今天下午,他和周兆成律师分别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书金案的《刑事裁定书》。
朱爱民律师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刑事裁定书》载明,公安机关就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王书金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乙这一犯罪事实提交了新的鉴定意见,该鉴定意见是对被告人王书金供述、指认后,挖出的尸骨重新鉴定的意见。公安机关新的新证据并未提到与聂树斌相关的康某某。
在他看来,新的鉴定意见有可能影响王书金案的事实认定,但不大会改变王书金的量刑。
(图说:王书金在法庭上受审 来源:央视新闻)
周兆成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的案件,存在以下四种情况,需要发回重审:一是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是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三是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四是原判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王书金案发回重审符合这一解释的第三点。
1994年8月,康某某尸体在石家庄郊区玉米地里被发现。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其被聂树斌强奸杀害。1995年4月,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005年,身背数起强奸杀人案的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被警方抓获。因为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聂树斌案)的真凶,他的命运和"聂树斌案"捆在了一起。
2007年3月,邯郸中院以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其中,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没有被认定。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高院。他认为,自己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犯罪是其所为的行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属于重大立功是错误的。
2013年9月,河北高院二审宣判,认定发生在石家庄的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布聂树斌无罪。
(图说:朱爱民律师(右)和周兆成律师在磁县看守所会见王书金)
王书金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期间,朱爱民律师和周兆成律师多次依法会见了被告人王书金。同时,两人也就被告人王书金案相关案件事实和证据方面,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发表了《关于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复核阶段辩护意见》。
周兆成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此次能够将王书金案依法发回重审,充分体现了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程序正义的重视和对生命负责的态度。
"在王书金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其本人对自己先前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也希望自己可以早日接受法律的严惩。"周兆成告诉记者,今年1月14日,他和朱爱民律师与王书金的会见中,王书金就表示,希望最高院的死刑复核早点下来,这样也可以早点解脱。
周兆成律师说,当我们问他"后悔么?"王书金表示"自己非常后悔,但是悔恨内疚也不管用,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了,自己非常对不起那些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家人。"
当我们问到如果聂树斌还活着你想对他说什么时,王树金表示"我想对他说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最后,在问到是否希望我们联系其家人时,王书金充满内疚的表示,"不想再打扰家里人了,如果实在有话说就希望他们做个遵纪守法的好人,要保重好身体,我已经对不起人家,让家人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