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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等方面监督检查

2020-07-22新闻13

中新网7月21日电 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21日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在年检、评估、抽查检查和专项清理等工作中,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会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治。

7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情况。中国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出席。 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新办2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情况。

提及《通知》内的部分要求,王爱文介绍称,一是明确了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通知》讲得很清楚,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也不得阻碍会员退会。”

二是持续规范了会费的收取标准和程序。《通知》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还有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的要求,合理自主地确定收费标准和档次。收费的标准一定要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这才算是合法生效,没有按照这个程序制定的会费标准,一律不许收取会费。

三是进一步加强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应当明确会员享受的基本服务,只要收了会费,就得给会员提供相应服务,不能只收费不服务,或者说多收费少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机构多头重复收费,还明确不能通过收费返成的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王爱文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在年检、评估、抽查检查和专项清理等工作中,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会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治。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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