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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千里眼”,强化科技执法!四川对537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1040路视频监控

2020-11-09新闻11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殷鹏

11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在21个市(州)537家重点排污单位建设了1040路视频监控,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直接发现违法问题线索13个,查证12家企业违法属实,立案16件,处罚款291万元。

夯实执法基础

推进执法手段科技化建设

记者了解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提高科技化手段的多场景适应性,强化科技手段支撑作用,提升从线索收集到调查取证的全流程科技化水平,让环境执法工作更加高效。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四川省内河流多、水域广、沿岸企业多、排污情况复杂导致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购进了水质监测采样无人船,实时掌握检查水域水质数据;针对企业私设暗管难以发现的问题,购进了暗管探测无人船和暗管探测仪,快速查清是否存在暗管。

针对大气污染源难以锁定的问题,购进了大气移动监测无人机,快速扫描排查检查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精准锁定污染源。

此外,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还探索制定全省执法装备配制标准,通过采购设备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努力做到省、市(州)级执法队伍全面配备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水质快速检测仪等大型执法装备;县(市、区)级执法队伍全面配备无人机、水质快检试纸、示踪剂、手持式VOC检测仪、便携式重金属土壤检测仪等常用执法装备,狠抓人装结合效益,努力破解执法难题。

优化执法方式

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积极适应执法工作新形势,依托热点网格、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强化非现场监管。

打造“千里眼”。在全省21个市(州)537家重点排污单位建设了1040路视频监控,按照排污企业的特征,分别在排污口、自动监测站房及治污设施处安装摄像头,自动识别排污异常情况并实时推送报警信息,使异常视频筛选工作更有针对性、效率更高。

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和视频监控直接发现违法问题线索13个,查证12家企业违法属实,立案16件,处罚款291万元。其中,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2件,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4件,超标排污6件,未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3件,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1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

安装“顺风耳”。不断整合现有地面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地基雷达监测、星载遥感监测网络,开展多来源、多因子、多维度、多手段、多过程的实时监视,建立以PM2.5化学成分和臭氧污染在线监测为核心的数据分析体系,开展实时监视,科学分析研判污染成因,为环境执法提供信息化支撑。

提高执法效能

强化执法装备实战运用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在线教学、视频影像学习、组织全省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培训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全面提升了全省执法人员使用技术装备的能力,避免了设备购买后无人操作的问题。

同时,坚持战训结合,常态化开展科技装备实战训练,变传统的“一支笔+一张嘴”的检查方式为“人力+科技”的新型检查方式。特别是在今年开展的全省重点城市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帮扶工作中,执法人员充分发挥了VOCs走航监测车实时监测分析空气质量、科学研判污染成因、精准定位污染源的优势,在德阳、自贡和绵阳等市发现并查处了大量涉VOCs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执法工作效能。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进一步紧贴执法实践,适应执法工作新形势,全面提升执法装备科技化水平,深挖科技装备应用潜力,狠抓人装结合效益,不断提升全省执法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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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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