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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开发有什么模式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概念特征

2020-07-22知识13

合作开发房地产转性合同的效力认定及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不仅第一次明确了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概念及法律。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春夏秋冬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的模式选择及权益保障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魏志强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资本与土地的结合也日益密切。于是,“房地项目的产合作开发”成为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常见模式。然而,随之而来的房地产商在合作开发期间的各类问题也是接踵而至。为了解决该领域的相关问题,我国《公司法》、《中华人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1333433626565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问题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为此,本文结合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中的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一、概述(一)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概念要了解什么是房地产合作开发,首先要明确房地产开发的概念。房地产开发,是指房地产开发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以自己或他人占有使用为目的,进行土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及租赁的行为。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什么是房地产联合开发 一、联合开发房地产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所谓联合开发房地产,指依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另外一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合作开发土地,建筑。

#土地使用权#购房#房地产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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