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1月9日电(逄鑫珊)曾几何时,群众一提到办理公证业务,要么是埋怨公证处“门难进、事难办”,被要求补递或完善相关材料,跑的次数太多;要么是公证审批程序繁杂,等待时间太久。自2018年司法部启动公证制度改革后,济南市高新公证处迅速行动起来: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信息共享和深度业务系统融合,实现业务联办,当事人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同时,相关政务事务也一并申办,最大化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为了能让群众办理公证“只跑一次”,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和济南市车辆管理所实现业务对接,将公安专线接入公证处政务辅助大厅。济南市高新公证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落地,使公证处成为了一个小型“车管所”。当事人来申请办理涉及车辆的公证事项时,就可以同时把车辆登记业务一同申办或委托办理。
济南市高新公证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摄影 逄鑫珊)
市民王先生用车辆抵押向某银行贷款,银行和王先生约定申办公证并赋予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在过去,王先生需要先到银行签署合同,然后到公证处申办公证,公证完成后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流程至少需要一周时间,还要在三个单位之间数次往返奔波。近日,他带着银行授权,来到济南市公证处政务辅助业务大厅面签,同时把合同签署、强制执行公证及抵押登记一并办理。只跑了一趟,王先生就办完所有手续,大大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时间成本。
“‘只跑一次’的理念要求我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广泛运用信息技术、简化流程、切实提升便民利民的服务能力。”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冯培明说。
不只如此,济南市高新公证处还创新业务模式。2020年7月7日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处,在公证业务系统里面融入了不动产受理模块,将不动产登记与公证服务两个业务合二为一,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据悉,该业务模式系国内首创。
为创新模式,业务人员和各单位技术人员经过半年多业务流程设计和系统开发,打通了两个系统间数据互通问题,最终完成联调联试。真正实现了系统融合、数据共享、提质增效。这样,当事人在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业务时候,公证处只需一次信息录入就可以完成公证和不动产登记两种业务受理,极大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
市民张先生是首位体验“涉公证”不动产登记联办业务的。在过去,张先生办理完继承公证后,需到公证处领取继承公证书后,再持公证书到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继承过户登记业务,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五个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后,还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
为实现不动产继承登记,张先生至少需要跑两次公证处、两次不动产登记中心,期间还有漫长的取证等待、登记业务预约等过程。
现在,张先生通过“涉公证”不动产登记联办业务,即可同步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公证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录入,验证申请人身份,上传申请材料,在出具继承公证书后,公证处通过公证业务系统里面融入的不动产受理模块即时报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不动产登记,张先生再次到公证处就直接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了。
“这一模式实现了涉公证不动产登记流程的再造,极大简化了程序,通过部门间的联合和信息系统的共享,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冯培明说。
据悉,济南市政务辅助大厅目前已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联办,公证与车辆的车驾管业务联办等。下一步,济南市高新公证处还将推进公证与知识产权相关质押融资登记联办、公证与工商登记事务联办等。力争在年内将其打造成可以办理与公证业务直接相关的不动产、车辆、企业登记、知识产权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等综合性的政务辅助业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