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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乐山大讲堂“我为法治城市示范建言”论坛在深圳举办

2020-11-09新闻3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方俊

图为11月8日下午,歌乐山大讲堂第五十六期活动——“五院四系校友‘我为法治城市示范建言’”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举办。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革,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曹海雷等相关领导,以及深圳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代表、五院四系深圳校友会会长、秘书长及校友参加论坛。

图为蒋溪林致辞时表示,要像搞高科技产业一样搞法治示范城市。他认为,深圳过去四十年的发展靠四个字:一是“创新”,通过创新驱动产业繁荣,促进深圳本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法治”,通过法治持续打造深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圳的营商环境已经从便利化走向法治化,我们要更好地保护公民和企业家的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

主题演讲环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大学兼职教授钟晓渝围绕“法治是创造深圳奇迹的法宝”主题,介绍在深圳四十年的发展史上,有两件影响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又与法治直接相关的事件:第一件是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依法宣告特区成立;第二件是1992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授权决定》,该决定发布后,深圳完善了政权结构、引进法律人才、特区立法权,成为特区改革创新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北京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围绕“深圳特区40年与国际仲裁创新”主题,强调特区国际仲裁的所有创新都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满足国家和市场发展的需要,满足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需要,满足市场主体不断变化的纠纷解决需求。在未来,我们应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这三条道路,并且发扬广大。

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童之伟围绕“对深圳未来法治建设的期待——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做出表率”主题谈到,中国的宪法有两个并重:一个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是保障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这两者并重运行,但是要把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放在首位。在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方面,我们一直有未很好解决的老课题,也面临21世纪才出现新挑战,无论应对老课题还是回应新挑战,深圳都有可能先行先试,给其他城市乃至全国作出表率。

吉林大学校友代表、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斌,武汉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西北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广东安云更新律师事务所主任耿延良,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代表、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建,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也分别作了主题演讲。

图为圆桌论坛环节,嘉宾围绕“对法治示范城市的画像,谈谈您心目中的法治示范城市”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此次论坛由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深圳校友会、华东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吉林大学深圳校友会法学分会、武汉大学深圳校友会法学分会、西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中国人民大学深圳校友会法学院分会、中国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深圳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联办,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提供特别支持。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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