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限运输又无证营运?罚!
近日,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高速二大队向浙江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送达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驾驶员郭某受公司委托,到高速二大队杭长中队接受了行政处罚。
这也是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的第一起既涉嫌超限运输,又涉嫌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参加货运的双重性质的违法案件。
悬挂临牌被现场拦下
超限运输被勒令卸货
事情得从10月28日晚上8点说起,高速二大队交通执法人员在S14杭长(宜)高速公路瓶窑收费站执行任务时,发现一辆满载渣土的六轴半挂牵引车,仅悬挂临时车牌被现场拦截。
“没有车牌会有道路运输证吗?”带着这个大大的疑问,交通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
驾驶员郭某称,该车辆为新购置重型货车,这是承接的第一单业务,但未能当场出示车辆行驶证及营运证。执法队员要求郭某补齐车辆相关证件,并通知车主前来接受调查处理。
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指定检测站过磅称重。经检测,车货总重64.5吨,比核定的质量超出了15.5吨,属于违法超限运输,交通执法人员责令其将超限部分进行卸货处理。
次日一早,郭某按照要求叫来了驳运车,将超限的渣土卸货至核定质量。
新车没办好道路运输证就偷偷上路了
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系统调查。经确认,该公司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车辆尚未办理营运证,涉嫌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参加货运。
11月2日,受公司委托,郭某来到高速二大队杭长中队处理窗口,申请处理涉案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窗口处理人员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办理日期为11月2日,但10月27日就已经上路跑运输被查处了,这不仅是违法超限运输案,属于典型的无证营运行为。
“公司是贷款买的车,10月26日刚买,本想着提前几天接几单业务赚点钱,就这么几天应该不会被查,没想到接第一单就被你们给查了,成本太高了!”郭某有些懊悔地坦承。
11月3日,郭某再次来到处理窗口,处理涉案车辆无证营运行为。
交通执法人员对郭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对郭某所在的浙江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超限运输处罚1680元,无证营运处罚3000元。此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高速二大队将对该起超限运输行为依法实施“一超四罚”,加强超限运输源头管理。
来源:交通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