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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和平精英手游这下不能再从未成年人身上捞钱了

2020-11-08新闻10

原标题:不合法:和平精英手游这下不能再从未成年人身上捞钱了

和平精英手游上线一年多,在去年上线之初提出的“16+”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也逐步暴露出了大量的问题。不仅未满16岁的玩家占了游戏玩家的很大比例,有关未成年人消费的问题也是接连爆发。

仅黑猫投诉平台,针对和平精英手游的投诉就已经高达1.4万件,其中大部分有关未成年人消费。

而其中有好多退款申请会得到一个“不符合退款条件”的反馈,从而被拒绝退款。

到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退款申请都不符合条件呢?通过调查,我们得知,原来和平精英手游在针对未成年人消费第一次申请退款时,会接受退款申请,但同时还会强制家长同意这样的一份条款。

条款中不仅明确提出“如本人孩子再次利用该帐号或其他帐号在腾讯服务中消费,视为本人及家人同意,本人及家人不会再向贵公司索取任何退款和补偿。”还要求“家长及家人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和传播本同意书内容及上述问题的整个处理过程。”

什么意思?很简单,首先就是孩子再发生未成年人消费问题,我们不管了。其次是,你家长不能去找律师或者法律相关部门来核定这些条款的合法性。

但是就在几天前,《南方都市报》接到群众爆料,自己的7岁儿子在9月22日到9月27日这6天时间里,在和平精英手游悄悄充值11193.8元,用于购买点券。但是因为小朋友曾经在去年的5月23日申请过一笔300余元的退款,所以这次的退款申请被以“违反了前述条款,属于第二次未成年消费充值,不符合条件”为由遭到了拒绝。

既然明确了是未成年消费充值,那么二次发生就拒绝,有法律依据么?和平精英手游提出的条款是否家长方面就必须同意并执行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游戏充值事件,他告诉南都记者,法律赋予了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特定的效力及后果、责任等,这种权利是强制的、法定的;而游戏公司出具的条例是内部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游戏公司以第一次退款限制第二次退款是不合法的。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就明确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将于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也强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今年的5月29日,最高法更是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知道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最高法解释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赵良善律师还指出,游戏公司要求家长第一次退款签署后续不再索要等方可退款,本就是一种不当的附条件退款,也也语言法律规定本身相佐。同时也提醒家长,尽量不要让未成年人得知密码,从而可以完成支付行为。

未成年人二次消费拒绝退款既然不合法,那么也就意味着和平精英手游无法再从未成年玩家身上捞钱,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平精英手游放任外挂、BUG以及优化问题滋生,在萌系皮肤、炫酷载具的路上已经越走越远。不知道在被《南方都市报》和专业律师猛敲了一记警钟之后,选择知错能改的道路,还是继续我行我素呢?

#和平精英#手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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