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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潜逃十二年,“公务股神”的覆灭之路

2020-11-08新闻39

自潜逃以来,他从不照相,也从未与老家联系,张虎已经“不存在这个世界了”,活下来的只有高筝。

(一)

1974年12月,张虎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虽然家里条件艰苦,但作为最小的孩子,他深得父母姐妹的疼爱。张虎自己也很争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父亲常说,这个娃以后会有大出息。

果不其然,在即将毕业步入社会的时候,张虎一步“登天”,飞黄腾达了。

1993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推行的筹建结算中心政策,枣庄市教育局决定成立结算中心。中心急需优秀的财会人员,为了满足所需,局领导亲自到各大学校挑选学生,而张虎成为唯一一个被挑中的学生。

可以说,他从象牙塔直接捧到了“金饭碗”。

从1993年8月至2007年12月,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只有张虎一个人。这样,他权力很大,既管钱、又管账。没有人监督,张虎成为名副其实的“财务一把手”。

(二)

起初,张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还自学考出了本科学历。可一路顺风顺水的他栽了人生的“第一个跟头”——他离婚了。

感情受挫的他开始反思“失败”的原因,他认为一切都是没钱惹的祸。从此,赚钱成了他的唯一追求。

但这个梦想似乎太遥远,虽然他工作不错,但拿的都是固定工资,保证温饱没问题,但想暴富却很难。

通过什么渠道才能快速赚大钱呢?

一番考察之后,张虎选择了炒股。虽然他对此一无所知,但“挣快钱”的欲望超过了一切,他一头“扎”了进去。

炒股需要本金,张虎虽然自己没有钱,但掌管着单位的大量现金。所以,挪用公款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特别是2003年,张虎和第二任妻子相识后,他的虚荣心膨胀到了极点。他不仅利用公款炒股,还买房买车,生活奢靡。但因缺少炒股经验,作为炒股“小白”,他赔得多赚得少,公款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少。

直至2007年年底,因为结算中心将有一笔大额支出,张虎才慌了神。他担心事情暴露,不顾亏损,仓促之间把股票全部清仓后逃跑了。

至此,结算中心的账面短款已多达1900余万元。

(三)

2007年12月,张虎抛下妻子和刚满一岁的女儿,坐上了南下的汽车,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活。

他不敢用身份证,只能在黑工厂里打工,受尽欺凌。可他依然没有放弃“暴富”的梦想。他一边利用空闲时间继续钻研股票,在博客上撰写炒股文章,一边对他带走的账户进行操作。

2008年股市动荡,张虎经常在博客上发表很多关于炒股的分析、预测文章,积累了不少“粉丝”。

从2009年起,他开始通过帮他人炒股挣取佣金。直到被抓,张虎已通过帮人炒股,获利960余万元。

凭借着对股市的研究,张虎似乎暂时摆脱了逃亡的落魄生活。

他办了一个假身份证,化名高筝,摇身变成了圈里有名的“股神”。

与此同时,他不仅不再东躲西藏,还买了豪车、别墅,结交各方朋友。

2012年,张虎和同居女友生下一个女儿,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四)

一晃5年过去了,张虎活在虚幻的人生里,甚至觉得他的人生本就该如此完美。可欠下的债终究要还,侦查机关一直在积极搜寻张虎的下落。

又过了3年,2020年1月的一天,张虎像往常一样开车带着家人出门,刚出小区就被在此蹲守多时的便衣拦住。

“老张。”警察叫了一声。张虎条件反射般地答应着。

说完他心里一沉,心想:该来的还是来了。

他努力维持着表面的镇定,对警察说:“车上有老人和孩子,不要吓到他们,我跟你们走。”

至此,改头换面潜逃12年,用公款练就一身炒股本领的“股神”终于落网。而此时,他潜逃时带走的证券账户,市值已经超过1400余万元。

因该案发生在教育系统,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反响强烈,影响极坏,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派员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当时正是疫情爆发时期,张虎住在湖北,为抓捕押解和后续提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吴勇工作照

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吴勇

起初,办案人员根据张虎套取公款使用的平帐、销毁账目等手段,以贪污罪立案调查。通过梳理分析相关证据材料后我们认为,张虎的行为应以潜逃时间为分界线,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

潜逃前,张虎多次挪用公款用于炒股,尽管其采取虚列会计科目等方式,对财务账目进行了平账,但这仅能从宏观上反映出“收支平衡”的假象,无法掩盖其管理公款短款的事实,且有多次还款行为,其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

张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后,证券账户资金由其管理和控制,且其在具备偿还能力情况下拒不返还,其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十分明确,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应认定为贪污。

另外,其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个人买房、买车,非法占为己有,且隐瞒公款去向,也应认定为贪污。

区纪监委与检察官研究案情

2020年1月30日,监委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将张虎移送起诉。

可疫情当前,如何破解疫情防控下的办案难题,确保认罪认罚工作顺利开展,是检察官们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

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吴勇:

经过讨论,我们迅速转变思路,升级远程讯问系统,对其进行远程讯问。线上,我们依法告知张虎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其程序选择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

他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罪名的认定上存在辩解,提出不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我们在充分听取张虎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后,综合全案证据、情节以及张虎的认罪态度,多次对其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探索证据开示制度,尤其是法律上对于转化型贪污的认定的理解和适用,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最终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张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张虎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其自调查阶段就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全部退赃。综合上述情况,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张虎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刘晓童在给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

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晓童

张虎出生在贫苦的农民家庭,因为自身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才能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样的出身,这样的经历,理应“志洁淡饭香”,更懂得珍惜的重量。可他为了一己私欲,丢失了信仰,价值观扭曲,终致身陷囹圄,再精彩的人生也已随风幻灭。

“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我的孩子们,在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还在外逃亡,没能见老父亲最后一面。子欲养而亲不在,这种愧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不孝行为,是任何忏悔、内疚都无法挽回的,我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倒流,让我以一个努力工作、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形象在父母前面尽孝。”庭审中,张虎掩面哭泣,深深忏悔。

庭审现场

9月25日,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本案,认定起诉书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决张虎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退缴赃款1900余万元,张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公务人员到逃犯又到股神再到阶下囚,三任妻子,三个女儿,张虎的人生不可谓不精彩。自潜逃以来,张虎从没向任何人透漏过自己的真实身份,从不照相,也从未与老家联系。

他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隐姓埋名,利用高筝的身份继续生活,可他没有想到,风筝飞得再高,也有被线收回的一天。从今往后,等待他的只有漫长的牢狱生活。

(文中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

感谢枣庄检察机关提供支持)

来源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号sdji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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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刘晓童

图片丨班云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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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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