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谁赡养 法官调解平纷争
“你们兄弟两个轮流赡养老人三个月,同意吗?”
“同意。”“我没意见。”
近日,一场持续了一个多月的赡养纠纷终于圆满结束,一家人握手言和,在椒江法院椒北法庭的黄乐程法官调解室,心平气和地签订了调解协议。
子女为父母养老,
本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儿女双全的朱老汉,
却陷入了无人赡养的窘境……
这其中是怎么回事呢?
朱老汉今年88岁,与妻子育有两子两女,如今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大儿子朱某甲家住杜桥,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他曾向老人提出,把老人接到杜桥赡养。但老人故土难离,坚持要住在章安的老房子里,所以,老人一直和二儿子朱某乙住在一起,由他来照顾。为此,朱老汉的两个儿子之间一直存在矛盾。
2016年12月,朱老汉的妻子去世,朱某甲和朱某乙在村干部的组织下签订了协议,约定朱某甲每年支付给朱某乙6000余元,作为父亲的养老费用。不料,这份协议不到一年时间就宣告失效。2017年,朱老汉身体出现问题,行走不便,生活无法自理。朱某乙照顾老人的压力越来越大,朱某甲又一直在外地不曾回家,于是朱某乙一气之下,撂挑子不干了。
此时的朱老汉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来源,而由于农村观念问题,他又不能让两个女儿来赡养,无奈之下,他只能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黄乐程初步了解案情后,意识到这个案子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也只有通过调解的方式,才能逐步化解亲情隔阂,让老人安享晚年。于是,他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还先后组织了两次调解,并邀请调解员和朱家的亲朋好友参与调解过程。
黄法官采用“面对面”加上“背靠背”的方式,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放下矛盾,珍惜亲情,不要给自己留下“子欲孝而亲不待”的遗憾。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顺利达成协议,两兄弟轮流照顾老人。老人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黄法官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调解讨论中
渐渐放下矛盾
在彼此交心中
加倍珍惜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