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厉害了!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所提议案内容被纳入拟修法范畴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领衔提交的《关于修改刑法第十七条的议案》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近期,该议案所提内容被纳入拟修法范畴。
在《关于修改刑法第十七条的议案》中,庹庆明等代表提出: 基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针对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以适用“恶意补足年龄”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 庹庆明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在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近年来,庹庆明代表连续提交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议案或建议,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完善法律规范青少年教育,从而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还表示将更加珍惜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更好地为民代言,履职尽责。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郑从伟
审稿:程普、高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