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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11-06新闻20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培松 石智飞 宁阳报道

为进一步宣传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1月6日,宁阳县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新闻发布会。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宁阳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公布了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情况,对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财政补助标准、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补缴政策、如何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对媒体记者提出问题进行回答解释。

宁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忠琢表示,参保缴费是城乡居民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参保缴费工作落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医保基金安全,关系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能否正常有序运行,是关系民生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宁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元洪在发布会上公布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小程序、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线上缴费;以现金方式缴费的各村居民,可以通过所在村或者临近村“农金通”、“裕农通”代办员,使用农商行“农金通”或建设银行“裕农通”设备缴纳,足不出村就近缴费;也可以到宁阳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北区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窗口、各税务分局(所)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服务点、具有代缴功能的当地银行等进行线下缴费;乡镇(街道)、村(居)给予集体补助的居民缴费,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网上批量缴费。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为集中缴费期,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2021年2月底。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仍设定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缴费的医保待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持居住证参保的参保人,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参保居民应于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错过集中缴费期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新参保自出生年度起补缴。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可选择按二档(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全额补缴2015年以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直接参保,等待期满后享受待遇。选择不补缴历年欠费参保,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等待期;错过集中缴费期的,须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外出务工人员在次年2月底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之日起计算等待期。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年限,每一年计算3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已经计算过等待期的欠费年限在以后年度不再算作欠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等待期。

同时,发布会上明确了宁阳县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三类人员,分别是:宁阳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已取得宁阳县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宁阳县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县户籍未成年子女。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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