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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因促销降质量

2020-11-06新闻11

广西电商企业代表宣读承诺书。 南国早报记者 赵劲松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赵劲松)每年“双11”购物节,既是“剁手党”的狂欢日,也是商家大玩“套路”的时候。11月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集广西多个电子商务协会及数十家本土电商企业开展座谈,规范“双11”网络促销活动,要求商家守法经营,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先涨价再打折,不实施有价无货等欺诈行为。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网络市场主体29.87万家,网络商品交易总额为132.62亿元。数据显示,广西电子商务经营者主要依托“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电商主体数量排前三位的城市是南宁、桂林、柳州。

通过电商平台,广西部分特色商品畅销全国。尤其是疫情期间,柳州螺蛳粉销售额迎来爆炸式增长,多次登上微博热搜,引发数十万人讨论。此外,以南宁“轩妈”“百色芒果”“北海海鸭蛋”等为代表的商品也成为全国“网红”产品。

据统计,2019年,我区网络商品交易零售额为370亿元。仅“双11”当天,交易零售额就达到24.3亿元。不过,网络市场在释放消费潜力、满足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监消费处处长陆丽洁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在对2019年“双11”和今年日常监测、“618”等专项监测中发现,涉嫌虚假宣传、使用广告违禁词、格式条款限制或加重消费者责任、诱导消费者、销售违禁商品等问题依然存在。从受理的统计情况看,网络购物消费投诉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食品、餐饮和住宿服务、烟/酒/饮料。

“双11”即将到来,随着销售额爆发式、井喷式增长,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也会集中显现。在现场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闭俊东提出,希望电商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尤其是针对往年集中促销活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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