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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未履行,强制执行促和解

2020-11-06新闻21

(通讯员王艺文)本已达成协议,却未按期履行。法院雷霆出击,促成双方和解。近日,大连开发区法院就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迅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出面达成和解。

2018年11月,申请人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医疗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就一批医用出口货物运输服务签订合同,后因货款问题产生纠纷,一纸诉状递至法院。经我院倾心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9月调解结案。

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某医疗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无偿还能力,一直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人某物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开发区法院收到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后,立即转执行团队进行研判。后经执行法官多方了解,发现其没有还款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疫情爆发后,该公司迅速恢复生产,财务状况逐步得到缓解,却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10月15日,开发区法院执行团队在掌握详细信息后果断采取行动,驱车赶赴被执行人某医疗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到达该公司后,执行法官根据现场掌握情况为防止其进行财产转移,审时度势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我院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二天,被执行人某医疗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一早来到法院表述其愿意和解,经过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双方于当日迅速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6月,每月25日分期交付货款。事过几天后,申请人主动告知法官,被执行人已按时给付了执行款,并对法院表达了谢意。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社会生产生活都受到了重大影响,合同争议纠纷案件明显增多。为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化解和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共同发力,全面提升诉服能力,为金普新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冠肺炎_社会#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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