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是公民应当恪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不仅触犯国家法律
更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
下面这几个案例
引以为戒
↓↓↓
案例一
2020年3月21日22时许,七星关区某局职工吴某胜醉酒驾车在七星关区桂花路行驶时被七星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144.09mg/100ml,吴某胜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最终,吴某胜被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二
2020年7月15日晚,七星关区居民陈某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七星关区翰林路行驶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查,陈某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50.93mg/100ml,且系二次酒驾。最终,陈某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
2020年8月6日,七星关区居民侯某云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新桥办事处往天河路方向行驶,23时13分许在七星关区天河路六洞桥附近被民警拦截检查,侯某云血液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侯某云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后侯某云被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以来
七星关公安分局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零容忍”
采取错时执勤、流动巡逻、异地用警等方式
突出午后、夜间等时段管控力度
确保酒驾醉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止10月31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部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19958起,查处酒驾775余起,醉驾62起;行政拘留130人,刑事拘留55人,其中,涉及公职人员或党员26人,行政处罚22人,刑事拘留4人。
曝光台
今年以来
七星关公安分局查处的
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案例
小编现将人员名单予以曝光!
民警提醒
酒后驾车,挑战法律底线,必将害人害己。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紧绷纪律和法律之弦,带头遵纪守法,引领社会风尚。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来源:七星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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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