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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也有“冒牌货”?郑州交警查获一辆“大鼻子黑校车”

2020-11-06新闻24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岚文图

本报讯最近,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按照省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辖区道路上对非法营运的校车开展整治。11月5日上午,一辆“大鼻子黑校车”在科学大道被民警查处。

11月5日早上7时40分,交警二大队保通中队中队长王永健,带领辅警在玉兰街和瑞达路交叉口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豫A1188H的大型校车由南向东右转驶去。按照规定,校车前挡风玻璃下应该放置校车标牌,但是这辆车却没有,极有可能是一辆非法营运的“黑校车”。

很快,在科学大道与月桂路交叉口执勤的辅警发现该车后将其拦下,中队长王永健迅速赶到该路口,发现车上除了一名司机外,还有一名随车老师和6名儿童。当民警让司机出示校车许可时,校车司机声称在学校放着,没有随车携带。此时,大队指挥中心传来消息,该车为河南省宏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使用单位为蕊禾幼儿园,该车并未取得校车许可,属于非法提供校车服务。

按照规定,民警需将车辆暂扣,但为了不耽误孩子上课,民警上车护送该校车到位于科学大道腊梅路向南100米的蕊禾幼儿园,等孩子们全部安全下车之后,才将校车暂扣。

据交警二大队保通中队中队长王永健介绍,经过初步核实,驾驶员刘某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和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除罚款外,还会将该车的违法行为抄告至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和交通部门,共同加强监管,保证孩子的安全。

如何分辨“黑校车”?

交警二大队车管中队民警李郑伟介绍,一些专用校车或驾驶员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就开展校车服务接送儿童,从外观上几乎看不出正规校车和“黑校车”的区别。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在车辆前后车窗放置校车标牌。特别是注意看前车窗标牌背面,它载明了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如果没有这个标牌,或是标注内容不符,该校车很可能是问题校车。

#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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