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桂林全州县城三江囗湘江河畔,曾经违法捕捞野生鱼的张某、蒋某等5人,在全州县检察院、全州县渔政大队等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将自愿购买的10000尾鱼苗放进湘江河道里,对被其破坏的水域环境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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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5人都是桂林全州县人,他们于今年6月份先后非法持电鱼机或使用地笼在湘江、灌江等水域进行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活动,被渔政执法人员及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由于5人捕获野生鱼量小,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所以被给予行政处罚,并被责令采取措施对被破坏的水域环境进行补偿。张某等5人出资5500元购买10000尾鱼苗投放到违法捕捞野生鱼的河流里,作为此次违法行为的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