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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筑牢在线教育健康发展防护网

2020-11-05新闻10

去年9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7条,对在线教育既提出了成体系的扶持政策,又明确了相关服务和监管措施。然而在一年多之后的今天看来,一些在线教育机构过度追求经济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屡屡突破监管底线,致使在线教育行业乱象频发,损害了在线教育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根本利益。

与传统线下校外培训不同,在线教育以在线推广、在线招生、在线收费、在线培训为基本特征,消费行为主要基于信任而非实体接触,这给少数不良机构的投机、欺诈行为埋下了风险隐患。今年7月16日举办的央视315晚会上,“嗨学网”虚假宣传、过度包装事件被曝光。在此之后,在线教育领域霸王条款、售后服务差、强制附加消费、退款难、授课质量差、机构携款跑路、APP窃取隐私、广告违法违规等大量问题浮出水面,引发舆论对在线教育乱象的集中批评。然而,由于在线教育行业涉及教育、市场、网信、金融、公安等诸多政府部门的跨区域监管,传统的教育培训监管模式受到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法》出台后,线上经济开始加速走向规范化,但与一般的实物商品经济不同,在线教育具有很多独有特征,难以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随着在线教育行业问题的集中爆发,国家层面有必要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结合行业特征开展阶段性整治工作,逐步完善行业治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全面理顺行业发展路径,为常态化治理积累经验。同时在法制层面,应在《教育法》《电子商务法》框架下,从顶层设计、法律制度、政策规章、行业规范等各个层面,构建起严密的防护网,用法制手段约束在线教育行为,规范行业发展。

除了行政治理,行业自律不可或缺。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截至2020年3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4.23亿,今年1月至7月共有2.5万家在线教育企业注册成立,阿里、腾讯、华为、京东等互联网头部企业亦加入到在线教育行业竞争中。然而从目前情况看,规模庞大的在线教育尚缺乏一个全国性、权威性、公益性行业组织,特别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主管主办的行业自律组织。2016年,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直接推动了该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和有序竞争。建立由国家权威部门主管主办的在线教育行业自律组织,也必将有利于在线教育行业的自律规范,强化行业内生力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维护在线教育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线教育负面问题引发舆论关注,其中媒体特别是权威媒体的监督曝光影响重大。2019年10月9日,《人民日报》5版刊发时评文章《在线教育,治理须“在线”》呼吁,在线教育“亟待进一步厘清边界、规范管理”,《人民日报海外版》今年8月13日9版刊文《向网课乱象开刀》,则对网课乱象进行了批评报道。新闻媒体曝光在线教育行业乱象所在,抨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建设性建议,推动行业治理和进步,帮助广大消费者选择优质资源,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此,主流媒体更应主动担当,组织评议会和行业论坛,构建起强有力的行业监督平台,强化行业监督力量。

面对涉及数以亿计消费者的在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应充分发挥各自监督力量,筑牢在线教育健康发展防护网,让在线教育更好成为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和推动教育均等化的重要社会力量。(作者:胡永明 人民数据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在线教育#电子商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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