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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取得五方面成效

2020-11-05新闻21

2020年11月5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局副局长寿小丽在主持发布会时指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以来,大家都十分关注,今天请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先生,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兼教育训练司司长张福生先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副局长闫鹏先生。

琼色在回答凤凰卫视记者关于国办和中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落实情况的问题时指出,出台这个《意见》是适应“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规范消防执法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一年多来,应急管理部会同司法部、住建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目前,在消防资质许可、产品认证、行政审批等各个方面,已有不少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落地。我们也同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激发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活力。全面取消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应急管理部出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大幅放宽从业的门槛,新增了大批技术企业和从业人员,企业接受消防技术服务可以说更加高效便捷,同时消防技术服务结论也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也减少了企业运营管理的成本。

二是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得到普惠。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应急管理部主要是做好“一减一增”。“一减”是取消绝大部分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仅保留了火灾报警、避难逃生、灭火器等三种产品的3C认证。“一增”是全面放开消防产品认证检验的市场,认证检验机构由过去的6家增加到了35家。通过改革,消防产品上市周期平均缩短近3个月,减少3C认证证书7万余张,涉及生产企业1万余家,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的交易成本。

三是自贸区公众聚集场所承诺即开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消防标准核查准则规则,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消防救援机构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开办时间和成本大幅缩减,目前这项工作我们在总结自贸区实践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在全国推行承诺制。

四是跟进建立新型消防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全国建设应用统一的监管系统,1400余万家单位入库,实现了随机抽查。加强重点监管,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检查,强化精准治理。建立消防信用管理机制,主动融入政府信用监管平台,对消防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远程监管、物联网监测等手段,提升消防监管的效能,推进火灾延伸调查,严格追究火灾事故责任。

五是全面规范消防执法。制定实施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全过程记录等24项执法制度,明确64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2.2万名消防执法人员全部配备应用执法记录仪。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科研认证机构全部停止与消防执法相关的中介服务,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与行业协会全部脱钩,坚决杜绝行业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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