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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隔夜酒”“换”来15日拘留

2020-11-05新闻17

来源:曲靖日报-曲靖新闻网

代双欣 文/图

刘某接受检查。

“郎当啊!那晚上吃夜宵和朋友喝了二两酒,没想到第二天中午会遇着你们,现在回想起来太后悔了,当初就不应该试水……”11月2日下午,在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男子刘某操着一口方言懊悔地说。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10月19日中午,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326国道(宣威境内花椒取水点路段)设立查缉卡点开展路检路查。13时05分左右,民警对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使用性质:货运)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存在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器显示数据62mg/100mL,判定为饮酒后驾车。随后,刘某称其是昨晚喝的酒,想着一个晚上后“睡醒”了也就会“酒醒”了,便开车上路行驶。

11月2日,民警办理该案。由于刘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刘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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