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扎实做好餐饮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和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餐饮企业关于燃气安全和垃圾分类的管理水平,11月5日,学院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餐饮企业开展了一系列垃圾分类、燃气安全检查执法工作,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上午11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圣熙8号购物中心,对餐饮企业燃气使用情况和垃圾分类进行执法检查。在购物中心北侧的一家特色餐厅,执法人员检查了餐厅签订的厨余垃圾运输合同,并提示餐厅负责人一定要与具有资质的厨余垃圾运输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即将到期时要及时续签。
执法队员介绍,现在餐饮企业不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一次性餐具,在检查过程中也会建议商户做好温馨告知。执法人员提示商户一定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辖区各餐饮企业对垃圾分类桶站的设置基本比较完善,“四色”垃圾桶配备齐全,但是在细节上还存在个别员工垃圾混投问题,下一步执法队员将对商户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商户对员工加强培训引导,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学院路街道综合执法队队员杨国君说。
燃气安全无小事,在规范餐饮企业垃圾分类的同时,学院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查多效也对餐饮企业的燃气安全的进行了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现场责令整改。在检查一家川菜馆的燃气间时,执法队员发现其燃气间内没有安装强制排风装置,执法队员向餐馆负责人进行了燃气安全知识的讲解,督促商家尽快进行整改,并提示商家要严格遵守《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燃气设备及时进行检修,杜绝发生任何燃气安全隐患事故。
下一步,学院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垃圾分类和燃气安全的执法力度,对出现的问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执法人员及时对商户进行复查,不断推动垃圾分类和燃气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通讯员:彭丹 摄影:王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