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5日消息(记者 姚皓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李盛兰)11月4日晚,海口、屯昌两地公安交警联合开展交叉执法专项整治异地调警6号统一行动,分别在两地城市中心城区、乡镇国省道路段设立执勤卡点,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记者 姚皓 摄
交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记者 姚皓 摄
行动中,两地民警密切配合,对严重交通违法毫不留情予以打击,持续加大海南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据统计,当晚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68起,其中,酒后驾驶5起(饮酒驾驶3起,醉酒驾驶2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5起,机动车逾期未检验1起,货车违法行为97起,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20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45起。
“我什么也没做为什么要给我开罚单?”
“您的车未按规定打开了远光灯,这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也会进行处罚。”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车主被开罚单。记者 姚皓 摄
当晚,记者在海口玉沙路夜间整治卡点看到,不少车主在夜间行车时打开了远光灯,有的是为方便有意为之,有的则是无意间打开,对于这个简单的操作所带来的隐患,不少车主均没有足够的意识。
海口玉沙路夜间整治卡点。记者 姚皓 摄
据介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极易造成驾驶人及行人对道路的感知力下降甚至“瞬间致盲”,是夜间潜伏着的一大“马路杀手”,夜间交通事故中,由滥用远光灯引起的不在少数,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以及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等低能见度情况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
“有车主认为自己是无意而非恶意打开远光灯,不应该被罚,但我们处罚这类行为主要是警醒提示,希望驾驶人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在以后的驾驶中重视起来,从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海口公安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吴有本说道。
交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记者 姚皓 摄
那么哪些情况下是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分别为: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