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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阳:掩耳盗铃进班房

2020-11-05新闻15

信息时代,手机支付,并不是“来无影去无踪”,抱着侥幸心理,“盗窃”他人支付宝现金的董某,近日被汝阳县公安局刘店派出所民警抓获。10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刘店镇群众杜某某到刘店派出所报警称:她的支付宝账户昨晚被盗现金2700元。

接警后,刘店派出所教导员鲁武杰带领辅警任向阳等人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查看当事人杜某某的手机,发现其支付宝被盗现金是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转给一个叫作“永恒”的支付宝用户的,在对杜某某的询问中,更让民警们疑窦丛生,杜某某自称她未向任何人扫码支付过。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确认,这个叫作“永恒”的支付宝用户正是杜某某的前夫董某(男,36岁,刘店镇人)的,办案人员随即调取了相关账单、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结合对董某的讯问,最终查明其在23日晚使用杜某某平板电脑时,偷偷登录杜某某的支付宝账号!面对民警出示的证据,董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过程:10月23日晚,董某在使用平板电脑时,发现其前妻杜某某曾在这台平板上登录过支付宝账号,董某临时起意,通过记忆密码的方式登录了杜某某的支付宝,分7次向自己的账户转帐27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被汝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袁胜洋 张慧 常国娃)

#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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