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指导重大生态环境案办理
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打击形成威慑
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专业队伍加外脑内外兼修专门化办案
9月15日,万峰湖专案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机制建设推进会在贵州省兴义市召开。
万峰湖专案组在湖区检察公益诉讼联络站听取基层检察院工作情况。
湖面上密密麻麻的养殖网箱一扫而空,因无序投喂养殖导致水体黑臭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地处黔、桂、滇三省(区)接合部的万峰湖水质明显改善,泛舟湖上满目盎然生机。
万峰湖专案作为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首起公益诉讼案件,在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模式下取得积极成效,为解决水资源保护“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这一普遍性问题提供了示范。
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13个省区市开展试点以来,一块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验田”在省域推广、在全国示范,一项项经验总结从“盆景”巧变“风景”,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根基不断夯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5727件,约占立案总数的51.7%,发出公告及诉前检察建议171267件,提起诉讼9473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399万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463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43.9亿余元。
专项监督加强惩治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老竹镇新陶村一块占地60多亩的土地,是莲都区检察院促成林业部门成立的浙江首个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基地。不久前,在检察人员监督下,周某等7名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在这里种下1000多株杉树苗,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今年3月,莲都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周某等7人盗伐林木案,检察干警深入案发现场发现山场林木损毁严重,初步判断盗伐人数至少在5人以上。但公安机关仅对其中两人立案侦查,莲都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最终,犯罪嫌疑人周某等7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挂牌督办3批60多件重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通过现场指导、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重大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办案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从严打击进而达到威慑教育作用。
2015年至2019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0058件61084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4777件18412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177件1505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740件8456人。
“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立案,另一方面监督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情况出现。”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进而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湖北检察机关部署雷霆行动、打击破坏水产资源和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安徽阜阳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古树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等专项行动;江苏、甘肃、云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生态、保护黄河母亲河、保护南水北调水源生态等专项监督活动;内蒙古、陕西、吉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白山生态环境等专项监督行动……
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特色小专项活动,进一步解决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发现线索难、立案监督难、监督处理难等问题,实现生态环境全方位保护。
结合办案修复生态
近日,检察干警、法官、志愿者以接力方式,在岷江某支流放流万尾鱼苗。
2019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发现冯某某等3人非法捕捞案线索,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明确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如何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双流区检察院委托水产主管部门聘请专家出具专家意见,综合评估、科学论证,提出量化、可实施的生态修复方案。
经专家综合评估,3人在鱼类产卵繁殖期使用电鱼方式捕捞鱼类,不仅直接造成部分受孕雌鱼死亡,也导致未死亡的鱼类无法繁殖或者畸形、病变,严重影响水域生态环境平衡,破坏生物多样性。
“经科学评估,建议3人在案发水域投放1万尾至3万尾当地鱼苗予以补偿修复。”案件承办检察官李汶昊说。
针对受损害、受污染的生态环境,检察机关积极监督犯罪嫌疑人采取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或者缴纳生态修复金、提供义务劳动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最高检协调司法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先鉴定后收费机制,联合中国科学院成立生态环境鉴定联合实验室;江苏省、浙江省检察院分别与本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公益诉讼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为办理环境保护领域案件提供技术保障;山东、广东、江苏、浙江等地探索设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创新公益修复方式。各地积极完善线索发现移送、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将大数据信息平台、无人机、快速检测设备等运用到办案中。
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多发的情况,除运用传统的刑事制裁措施外,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重视从业禁止等非刑罚处罚措施的运用,积极教育犯罪嫌疑人及时修复生态环境。同时不断加强犯罪预防,构建“刑事制裁+生态修复+犯罪预防”三元惩防体系。
汇聚合力协同治理
“水电站整改了,用水正常,不用担心我们。”近日,浙江省淳安县唐村村民老黄打电话告诉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小黄。
位于千岛湖畔的淳安县共有104座小水电站,零散分布在20多个乡镇。今年上半年,淳安县检察院走访发现,部分水电站存在未按审批要求开设放水孔、生态流量泄放不合规等问题,便立即联合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深入调查摸排,发现问题电站逾30座。
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非一方之力可为,联动协作方为取胜之匙。淳安县检察院与水利主管部门共同出台加强水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意见,建立信息通报共享、联席会议、办案协作联动和执法司法联动等机制。截至9月底,已联合相关单位推动完成全县3座跨流域发电站、28座跨村发电站的整改,督促涉案企业支付生态赔偿金210万元。
近年来,检察机关将办案工作与促进生态环境整治、区域治理有机结合,就办案中发现的生态治理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行政机关建言献策,推动长效管理。
2019年,最高检联合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保障。津冀辽鲁检察机关会签公益诉讼协作意见,加强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河南、江西、福建、内蒙古、黑龙江、广西等多省区结合本地特色,多角度探索“河长+检察长”机制的有效路径,推进依法治河全面见效;安徽省16个市级院除“河长办”外,还与“林长办”等政府机构联合出台关于生态监督协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复杂性、隐蔽性等特点,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专业化队伍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调研存在的问题,形成理论成果指导案件办理。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借助高校专家、专业学者等外脑智慧联合解决实务问题,形成内外兼修的专门化工作机制。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说,检察机关正强化纵向联动、横向配合,推动形成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积极推进跨区划公益保护协调机制,促进解决全流域、跨区划公益保护难题。最高检主导并推动环太湖地区、川渝两省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域异地管辖尽快落地。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东北虎生态保护等跨区划协作机制均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日报 董凡超)收藏
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5727件,约占立案总数的51.7%,发出公告及诉前检察建议171267件,提起诉讼9473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399万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463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43.9亿余元。
专项监督加强惩治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老竹镇新陶村一块占地60多亩的土地,是莲都区检察院促成林业部门成立的浙江首个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基地。不久前,在检察人员监督下,周某等7名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在这里种下1000多株杉树苗,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说,检察机关正强化纵向联动、横向配合,推动形成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积极推进跨区划公益保护协调机制,促进解决全流域、跨区划公益保护难题。最高检主导并推动环太湖地区、川渝两省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域异地管辖尽快落地。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东北虎生态保护等跨区划协作机制均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日报 董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