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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妨害公务罪 拘留零容忍

2020-11-04新闻16

原标题:河南许昌:妨害公务罪 拘留零容忍

说起妨害公务,很多人都会想“和我有啥关系?”,“我又不会妨害公务”,“离我还远得很”,但你可知道,有时候你认为的一个“无所谓”的举动,很有可能就是妨害公务;有时候你认为只是冲动冲昏了头脑,但却不知道后果会如此的严重。

为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严厉打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今年8月1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时说,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

相信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将有力震慑敢于冲撞警务人员的不法司机,给警察队伍予强有力的保护。

妨害公务罪 拘留零容忍

案例一

2020年1月25日19时许,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西关派出所接到报警:醉酒男子(燕某)随意拦截车辆并殴打他人。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口头传唤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燕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在回所途中,燕某先后采用脚踹、抓挠的方式袭击辅警并抢夺执法记录仪。到派出所后,燕某拒绝下车接受处理,并准备拿车上的防爆叉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

执法记录仪拍摄截图

魏都公安分局按照处置民警维权案(事)件流程及分工,迅速介入。经查,嫌疑人燕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魏都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燕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月7日,经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魏都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燕某执行逮捕。

案例二

2020年7月25日9时许,魏都公安分局五一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魏都区新兴路周庄社区,司机白某货车车胎被人扎破。经了解,周庄社区居民赵某强行要求司机白某为其家门口铺沥青,在要求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使用铁耙子将白某价值一千多元的货车左前轮胎扎破。民警遂依法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赵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赵某拒不服从,出警民警遂对其进行强制传唤,赵某立即举起铁耙子在其四周挥舞,不让民警靠近。民警 与辅警在制止过程中,赵某对民警头部捶打,撕扯民警工作证件,多次捶打民警腿部。后在支援警力的配合下,民警依法将赵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

执法记录仪拍摄截图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7月26日,魏都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赵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8月7日,经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魏都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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