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上海市长宁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两地合作,落实好“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11月3日,海曙区与长宁区正式签订共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电子商务发展、消费权益保护、电商平台建设、消费机制监管等关键领域展开合作,赋能海曙放心消费建设,按下两地深度合作“快进键”。
数字驱动助推放心消费建设。根据协议,海曙区将联合上海长宁区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引导电商企业创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同时,不断完善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消费争议调解机制。此外,海曙、长宁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本地进驻平台企业的监管,通过两地长效合作,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
按照规划,未来,将由相关电商平台为海曙、长宁两地进驻企业名单、网址提供支持,并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放心网店”建设,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建设期间,将进一步落实不低于七日(含七日)的无理由退货制度,把好商品质量关,指导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明码标价、信息透明、健全售后、纠纷自行和解等,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制度。
现场,两地还就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验以及网络案件投诉举报处置经验展开交流讨论。
今年以来,海曙区积极推进全域放心消费建设向食品、药品、金融、粮油、住宿、房产中介、美容美发、汽配等行业拓展,从中心城区向镇(乡)延伸,首次申报省级放心消费乡镇1个、放心村1个。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5534家,其中培育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609家,培育放心工厂581家,分别达到省市民生实事任务数的138.35%、123.77%、116.20%。
“在全民消费升级的浪潮中,如何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直是关注的热点。”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辖区电商平台及其经营情况展开深度摸排,率先梳理两地电商平台实体店清单,为平台建设夯实基础。(鲁利军 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