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户跨门经营、占道堆物都是城市管理行政中容易反复的顽疾。今年,江川路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开始探索非现场执法方式,在跨门经营、占道堆物相对严重的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利用监控视频锁定证据,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便民店”成“扰民店”, 城管检查“屡不改”
上海市闵行区某便民综合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该果业仓储式大卖场是景谷路区域有名的跨门“钉子户”。在中队统筹安装第一批视频监控设备的时候,就决定将该果业仓储式大卖场作为第一批监控对象。执法队员例行通过手机终端对视频监控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上海市闵行区XX便民综合店门口人行道上摆放有水果进行销售。发现这一情况后,两名队员随即至闵行区景谷路140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上海市闵行区某便民综合店,超出门窗经营物品为水果,超出区域长约0.5米,宽约0.3米,面积约0.15平方米。
“非现场执法”查遗补漏,多次跨门“尝苦果”
经系统查询,当事人上海市闵行区某便民综合店于2018年11月17日和2020年4月22日分别因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的违法行为接受过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处罚。按照自由裁量两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每次加罚50元的规定,拟对当事人处罚人民币150元整。
在违法行为重点发生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有效减少了因时间差不能当即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取证而导致无法立案查处的困扰。即使当事人不配合,不承认,或是拒绝做笔录,只要监控视频拍摄较为清晰,证据充分,执法人员还是可以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非现场执法”改变了城管部门以往执法方式,通过监控视频电子抓拍、现场拍摄等手段固定违法现场的事实和证据,有效避免了冲突,钝化矛盾,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管理数据库,城管执法“有助力”
一方面,类似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占道堆物、乱设摊等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是依据占用面积的多少进行自由裁量的。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取证,虽然可以固定违法事实,但现有的科技手段难以通过视频监控确认超出的面积。另一方面,现阶段城管送达方式规定:首先采取直接送达,不能完成的采取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以上送达方式都无法完成送达的,最后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但同时,针对非现场执法提倡的不接触执法方式,在送达方式方面需要明确两点:一是在未采取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的前提下,能否直接使用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二是在确认当事人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后,使用微信、QQ、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送达是否有效。为此,城管将进一步完善系统:一是建立符合执法工作需要的管理对象数据库。根据非现场执法案件类型,做好辖区内沿街商户、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等执法对象的基础信息的收集、排摸、录入、更新工作。二是提升视频监控设备的智能化。优化视频监控设备,做到远程控制拍摄角度、变焦等功能。做到充分固定违法事实。升级优化手机终端的管理软件,做到自动确认违法行为、自动报警提示等功能,便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