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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葩!江西一女子因贪吃猪肉进了拘留所!

2020-11-04新闻9

明明只是来超市买个菜

最终却落得一个

被行政拘留的下场

这是发生了啥

案情

回顾

江西省赣州市一女子

陈某莲到某超市购物时

看到维持高位的猪肉价格

便心生贪念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将超市的五花肉、排骨和猪大肠

装入随身携带的包包中

随后将价值200余元的猪肉

带离超市

陈某莲离开时被超市老板发现

当场人赃俱获

到案后,陈某莲对

偷盗猪肉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莲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勿以恶小而为之

为了几斤猪肉走上违法道路

真是得不偿失!

在此也郑重提醒少数不法分子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自

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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