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嘉县法院采取电话调解、微信开庭等形式积极开展审判工作,通过微信举证质证,耐心对当事人释法明理,成功调解一起返疆隔离人员抚养费纠纷案件。
被告翟某林系原告翟某某的父亲,原告的母亲安某与被告于2017年4月18日协议离婚,约定原告由安某抚养,被告每年支付抚养费30000元。但自协议离婚后,被告至今未给付原告抚养费,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史庄法庭庭长贺雪娟拿到案件后,通过电话联系得知被告翟某林从事往返新疆货车运输工作,10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诊多例新冠肺炎患者,被告于10月25日从新疆返回获嘉并居家隔离。贺雪娟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组建了微信群,为双方提供沟通平台。通过电话沟通与微信群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向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调解,被告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双方不再有任何纠纷。
获嘉县法院坚持“既要防疫情,又要抓审判”的工作思路。积极运用“互联网+审判”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工作,多管齐下,始终把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