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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盗窃古墓被判刑10年,没多久贵州这个男子又手痒了……

2020-11-04新闻17

日前,遵义市一名曾因盗窃古墓被判刑10年的男子,再次因盗窃古墓,被警方抓获。据悉,再次作案,他虽然只是在墓上打了个洞并未盗得任何物品,但仍面临3年左右的处罚。

这名52岁的男子吴某,家住遵义市汇川区高坪街道办事处高坪社区。只有小学文化的吴某,对古墓有浓厚的兴趣。2003年5月,他就曾因盗窃古墓被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5000元罚金。

2009年释放后,吴某仍旧习不改,继续实作案。2014年3月的一天晚上,吴某经与人合谋后,带上铁锹等工具,来到遵义市西坪镇某古墓处,从上方打了盗洞进入墓穴。但让吴某失望的是,这座碑上写有大清字样的古墓里,竟然没有东西可捞,吴某于是离开。

今年6月18日,遵义警方经多方侦查取证,最终锁定,这起发生在6年前的盗窃古墓案,嫌疑人正是有前科的吴某。之后,播州警方将吴某抓获,并以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将吴某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11月2日,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吴某对自己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辩护人以吴某并未对该墓造成严重损毁、归案后能够坦白为由,进行辩护。

根据当地文物部门提供的证据,吴某盗窃的古墓,早在2006年就由原遵义县文物保护部门列保。播州区成立后,该古墓被列为首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法院规定,盗窃古墓的,将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严重的可处死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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