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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上高速,蜀黍及时相助……桂林交警四项措施保平安 | 一线微观

2020-11-04新闻8

昨天,一男子不顾劝阻

强行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行走

场面十分危险

所幸群众及时举报、交警及时出警

并安全将该行人带离

事 件 经 过

11月2日中午12时40分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一名红衣男子不听收费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从G72泉南高速全州西收费站上高速,并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随意行走,十分危险。

对此,高速一大队值班人员迅速出警,并分两路寻找该名行人。最终,蒋警官在泉南高速兴安至全州段1000KM+500M处的快车道上发现了目标男子。

随后,蒋警官多次对男子进行劝阻,但男子不听,而是继续逆行高速公路快车道。为了保障其安全,民警只能强行将其带至应急车道,等增员警力到位后再将其护送下高速,并通知当地派出所。

辖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核实后,发现该名男子精神方面有问题,于是立即联系男子家属。在此期间,高速一大队出警警力对该名精神病患者好言相劝,并找来水和食物给他,让其坐在板凳上等待家人。下午15时50分许,该名男子的父亲等家属前来将其带走,民警也叮嘱其家人留心男子动向,切勿让其再做出此类危险举动。

蜀黍有话说

为防止行人违法上高速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净化市辖高速公路行车环境,10月15日起,桂林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了四项措施,并组织开展行人上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压降涉及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环境。

四项

措施

联合排查隐患,加强隐患治理

桂林高速交警联合“一路三方”定期对辖区沿线安全防护网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督促高速管理部门及时对沿线破损的防护网进行修复,对行人易进入高速路段的防护网进行加固。

加强与路政部门的协作,联合对行人进行管控,发现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立即劝阻,形成联勤工作模式;与高速公路运营部门沟通协作,在各个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立管控点,从源头上减少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

瞄准重点管控,强化时段路段

根据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特点和规律,科学部署警力,抓住行人上高速易发时段进行对点整治,并制止行人在路肩行走、翻越护栏和上路候车等违法行为,在劝离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

针对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农村村民上高速公路行为占据行人上高速相当比例的特点,警路企联合开启网上巡逻模式,加强辖区路面白天巡逻管控,及时制止、查处行人上高速公路等违法行为。

加强与路政等单位的联勤,采取交叉巡逻、错时巡逻等形式,强化路面巡逻,加强对精神病人、流浪汉、拾荒人员等上高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强化部门配合,做好信息共享

积极联合服务区等单位联动,要求收费员、服务区加油站工作人员对在服务区逗留、从收费站进入高速的行人及时劝导,对不听劝导的行人报警;会同路企加强与沿线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共同加大对破坏铁丝防护网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堵住行人上高速的“漏洞”。

采取宣传攻势,提升安全意识

组织路企联合深入沿线村庄,开展行人上高速危害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向群众展示因行人上高速而引发交通事故的警示图片,教育村民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以增强沿线村民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危害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通过在辖区收费站口和沿线增设“严禁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LED显示屏滚动推送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行人违法上高速的整治氛围。

交警提示: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非常危险,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一旦发生事故,行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0771-12340是自治区民意调查中心对群众安全感开展随机调查的电话号码。如果您觉得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值得肯定,在调查电话的情况下,请为桂林警察蜀黍点赞,您的肯定和满意就是全市公安民警的最大工作动力。衷心感谢大家!

#交通事故#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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