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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研讨会在沪举行

2020-11-03新闻11

东方网记者傅文婧11月1日报道:由华东政法大学科研智库主办的“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研讨会11月1日在沪举行。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上海法治报》等单位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出席活动。

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科研智库党总支书记、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李翔教授主持。上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顾伟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建平,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田,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董卫民,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林东品,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教授先后致开幕辞并作主旨发言。

上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顾伟强表示,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以来,特别是习近平主席论述国家安全观之后,我国国家安全立法进入快车道,国家安全立法速度加快,质量提高,立法成果斐然,为完善国家安全法制体系,为维护国家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习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给国家安全法制建设提出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为国家安全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委员会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推进相关地方立法,促进国家安全的法制建设。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建平表示,习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事关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大事。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虽然我们在国家安全保障上已经做出了很多非常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从世界经济秩序的角度看,我们还面临重大挑战,如何在国际局势的变化下,保障国家安全,给检查机关提出了新问题,需要法律同仁们努力思考,健全法律体系,实现对国家安全利益的最大保障。安全是国家命脉,是社会和谐有序,个人安居乐业的基础,我们应当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国家安全观,为国家经济安全、人民生活安全提供保障。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表示,华政与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上海市法学会联合建设了上海市国家安全法制研究中心,期待各位与会专家就完善我国安全法制体系提出真知灼见,为研究中心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研讨会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理论问题”、“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协调问题”、“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适用问题”、“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实施保障措施”、“新时代中国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立法完善”五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认为,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方面。信息安全的法治保障有三个方面需要考虑:第一,应以保障权利为基点。安全保障的核心价值是通过安全的环境保障有序的发展。第二,构建场景化的保护机制。信息安全有跨界特点,数字时代的治理有挑战性的变革,应突破单一物理性的保护措施。第三,确立数字法治的思维。物理时空的法治无法保障数字时代的生产生活关系,应以数据正义观、代码正义观、算法正义观重新审视权利保障。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研究室姜伟副主任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兼顾安全和发展两者关系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和充满挑战。检察机关应当站稳公共利益代表的基本立场,善于运用“四大检察”法定职权,将安全问题和发展利益的各相关方引入诉讼场域内,通过诉讼对市场的模拟,最大效益地分配风险防控成本,为创新预留发展空间,同时强化对公权力的法律监督,确保对安全问题负有第一责任的公权力机关积极履行职责。

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小组)刘立清研究员认为,通过构建稳定的制度化的框架,将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可以更加全面、灵活、创新地解决我国所面临的国家安全的挑战是法治化的优势。国家安全法,以及随后颁布实施的几部专门性国家安全法律规范,标志着我国已初步搭建起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总体框架,正式确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框架。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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