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松林)记者2日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全市开展汉江干流十堰段、重点水域全面退捕禁捕工作以来,截至11月1日,退捕禁捕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禁捕工作转入市场监管和日常水面巡查阶段。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的属地管理原则,今年7月底,十堰对1543艘退捕渔船3080名渔民基础信息进行精准建档立卡,有证渔船已全部完成上岸拆解处置,6433艘“三无”船舶已全部分类处置到位;所有退捕网具都进行集中回收销毁,有证船舶证件全部注销,退捕渔船处置率达到100%。同时,全面清理取缔了涉渔设施,并加强船舶规范管理。实现了“四清、四无”的目标。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网、无捕捞渔民、无捕捞作业。
在退捕渔民的转产安置上,十堰提供了社保、医保、低保等生活保障措施,并通过就业帮扶培训、专场招聘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做到了参保率和安置率100%的目标。此外,中央及省下达十堰1.68余亿元兑付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地方配套的近8000万元兑付资金也基本发放完成。
在禁捕执法监管上,十堰把依法打击和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作为专项执法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系统开展禁渔联合行动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70多起;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108起、抓获92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市场主体15300余家次,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0条,立案处罚4件,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势头,推动了“禁渔令”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