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11月2日上午,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图片来源: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2020年5月2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将母亲王某某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案件发生后,靖边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5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编辑:刘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