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垃圾分类不做好监督? 商家也要“吃”罚单

2020-11-01新闻10

原标题:垃圾分类不做好监督? 商家也要“吃”罚单

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沿街大大小小商家也不例外。商家自身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以外,还负有什么其他责任?如果顾客在消费的同时没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商家有责任么?

今天就跟着杭小通来看一个垃圾分类的案件吧!

近期,下城区城管局朝晖中队执法人员依职巡查至下城区朝晖街道上塘路某汽车修理店的垃圾分类情况时,发现店内易腐垃圾桶内有塑料可乐瓶和塑料机油瓶。 被放入“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塑料可乐瓶和塑料机油瓶是谁投放的,是当事人投放的?还是该公司的顾客投放的?

投放人的不同将导致案由的不同,案由的不同将导致处罚方式的不同,如果是当事人自己投放的,就是“其他垃圾未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如果是当事人的顾客投放的,就是“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经过调查最终确定,该涉案机油瓶为其顾客投放。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机油瓶和可乐瓶均由顾客投放,自己不负有任何责任。针对负责人不懂法不知法的情况,执法队员对该负责人耐心进行法条科普,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的职责。”最终,执法队员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今天这事儿也是给我上了一堂课,我一直以为顾客投放和自己没有关系。我马上去做几个垃圾分类告示牌放在店里同时做好顾客来店的投放指导,谢谢执法队员耐心科普。”事后商家负责人表示会立即落实整改。

来源:杭州城管

#垃圾分类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