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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高速公路上被追尾却是全责,为什么?

2020-11-01新闻16

10月27日,南京高速交警二大队处理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常见的追尾事故大多为后车“跟车过近、疏于观察、采取措施不当”等原因承担全部责任。但是,该起事故中,反而是前车被确定承担全责,这是为什么呢?

停车带客

原来,被追尾的石某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当时,她正驾驶出租车沿沪蓉高速由北往南行驶在第三股车道上。至高桥门枢纽附近时,石某忽然看见道路最右侧站着一名行人,还带着包裹,便立即向右靠边,变到第四股车道后又立刻减速停车准备载客。此举突然,后方正常行驶的王某避让不及,撞个正着。由于碰撞不重,石某短暂停留一下后,还是选择下车接上了客人,并向王某交换联系方式约时间处理事故,之后带着客人离开现场。

在高速交警二大队,后车司机王某向交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清楚地显示了石某驾驶出租车在高速公路变道停车载客的画面。在此次事故中,石某因为自己的错误造成事故,被判定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为了举一反三、强化教育,其车辆所在单位也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以此为例对车队做到全员教育,引以为戒。通讯员李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郭一鹏

校对苏云

#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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