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窦宇
“十三五”期间,新疆在养老服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成效显著,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越织越密。截至2019年底,全疆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25个,拥有床位数44782张。其中,农村敬老院265所,床位24861张。
养老服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新疆出台十几个养老政策文件,涉及扶持类、保障类、惠民类等,初步构建起具有新疆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目前,14个地州市尤其是北疆中心城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步伐加快,依托养老机构、服务网点、家政公司等社区服务资源拓展的“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菜单式、组合式服务供给逐步完善,信息化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19年,新疆上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老人基本生活标准为700元/月,分散的农村特困老人基本生活标准为500元/月,比2016年分别提高180元、157元;全疆城市特困老人供养标准统一为800元/月,比2016年集中供养标准66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470元/月,分别提高140元、330元。新疆还增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每年安排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资金6000万元,按照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区分自理、半自理、全护理,分别补助不低于10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切实解决特困人员尤其是特困老年人的护理难题。
“十三五”期间,新疆持续推进“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一摸清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情况,建立台账,确认集中供养需求。截至目前,新疆有意愿“五保”老人基本实现集中供养。今年又在南疆四地州22个县完成了207个农村幸福大院项目建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等困难老人生活照料问题基本解决。(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