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什么情况】南部一村民房子都要拆了,还没有安排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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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关于自家房屋拆迁的问题:
您好!现在南部县不是正在进行退耕还林吗?然后我想知道的是,我们南部县退耕还林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什么呀?因为我家的房子要被拆,后天应该就会拆了。但是他现在也没有规划新修房子的地方,新修的房子是什么样式的也没有说,更加重要的是多久能修新房子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最开始说的是明年可以修,现在说的是明年也不一定可以修,我想到底好久能修房子,他现在就把房子拆了,那我以后住在哪里?而且他没有相关的住房补偿。而且我们村的村委书记工作态度不是特别好,他就说你们房子必须要拆。而且马上都要拆房子了,才给我们说这是退耕还林,才叫我们回去签字,而且他只联系我的外公外婆,没有联系我的父母。我对他的工作态度不是特别的满意。而且对我们房子的赔偿款我也不是特别的满意。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您,退耕还林在我们南部县的具体措施是什么?谢谢您!
(网络配图)
收到网友的反映后,南部县定水镇人民政府也对此给出了回复:
经核查,您所反映您外公房屋拆迁的情况不属于退耕还林,属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增减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根据《南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房屋拆旧补偿标准为:“简易结构140元/平方米;土木(穿斗)结构180/平方米;砖木结构24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320元/平方米。旧宅基地上的其他附着物、林木、院坝等均不作补偿,但必须复垦。复垦后的土地仍归原宅基地人所有,但复垦后的土地只能作为耕地使用。”您所关注对象李云祥属项目实施对象户,2020年10月,项目实施单位与其签订了项目实施协议。经查,李云祥旧房拆除后在农村没有其他住宅,符合安置条件,我镇与项目实施单位、村委会已选址高观山村3组李家院子为安置点,目前正在平整场地,待安置区划分后,安置群众可采取统规自建方式建设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