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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冷知识:浅析明代武官的“荐举”制度

2020-10-31新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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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国家大事莫过于一国之国防,数千年以来人类在军事制度方面的发展远远的超过了其他事物更新换代的速度,除了满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限制火器的使用与发展以外,历朝历代都极为重视军事制度的革新。

军事的革新固然重要,但无论是哪方面的军事改进,都离不开人的推动,谈到人在军事活动中的发挥,就不得不提到很重要的一类群体——将领。

军队的训练,带兵作战,策划战略战术,推动新式战法改革,都离不开将领的操作,那么古代选拔将领自然就是军事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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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并没有一个系统培养武将的制度流程,一般来说,古代武将的兵法韬略都是父子亲属相传,要么就拜师学艺要么就自己看兵书自学成才,无论是哪种情况,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将领都需要投入大量金钱,毕竟书籍在古代并非是一般人家能够读得起的,更何况是兵法这种内容深奥的书籍,因此没有相当文化功底,基本是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高级将领。

不过也有一些人,在战场上通过残酷的竞争淘汰而脱颖而出,对于战争有着天生的敏感性,在实战中成为一名优秀的将领,当然了这种概率也很大,毕竟古代战乱频繁,从战乱中胜出者不乏其人,但也弥补不了优秀将领难以寻觅的事实。俗语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那么在明朝这种太平盛世,相对而言安定的年代,究竟是如何通过他人推举选拔出将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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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武职选拔方式大略有四:分别为世袭、行伍、武举、纳级四项,其中世袭和武举是最为主要的选将方式。

何谓行伍和纳级呢?所谓行伍,指的就是从军的士兵们通过立功升职为将帅,纳级就比较为人所不齿了,指的是通过向国家捐款获得军职。

通过他人推举成为将帅同样是明代武官的重要来源之一,那么这种举荐方式发源于何时呢?推荐将帅这种选拔将领的方式发源的很早,早在西汉时期就规定北方边境的州郡每一郡都要推选出一个“勇猛知兵者”。

不过那个时候推举将帅尚未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制度,推举将帅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史料记载也是零零散散,故而收效甚微。

魏晋时期战乱频繁,对于良将需求也是更加巨大,所以皇帝多次下令公卿大臣,州郡长官推选将才,但因为始终未能形成统一的标准制度,推选出来的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到宋元时期,可以推选将帅的官员范围不断扩大,并且在两宋时期时期对于将才选拔也出现了一定具体化的标准,要求推举的将领需要基本满足四项要求,即忠诚勇敢、武功高强、腹有良谋、精通兵法。宋代的选将制度逐渐成熟,也给明代推举将才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借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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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明史》的记载,早在明初就有了推举将才的选拔方法,“明制, 武臣自循资迁除外,有谋勇出众累经荐举者,不拘资格超擢,或曰量升,或曰署,或曰以某官行事,或曰奉钦依,皆署之职方司,谓之举用将材。”

当然了,明初大多数将领还是出身行伍位及公侯,这和明初特殊的国家形势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元末明初频繁的战乱,以及之后的靖难之变使得一群出身行伍的军人发家成为公侯,不过这种战乱时期在明初过后就很少产生了,国家进入了一个承平时期的稳定发展,导致经历战阵出身行伍的的人很少,将帅逐渐进入了世袭为主流的武官选拔方式。

然而这些“军二代”大多是勋贵草包,实际上的军事能力是很差的,因此亟需从基层选拔优秀的将领补充将领的缺口。于是宣宗时期开始,官员推举将才的方式逐渐成为主流,并在宣德五年接受工部尚书黄福的建议,命令天下都司卫所每年推举一个优秀的武将苗子,送到京城安排试训,这也标志着明朝“举将材”制度的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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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举将材制度是怎么在明代逐渐发展成熟的呢?在宣宗年间确立此项制度之后,举将材制度急需发展完善,第一件事就是必须要确定可以推举将帅的人选,不然谁都可以推选将帅岂不是乱套了?更何况军事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东西,很多官员根本就不懂军事,所以必须限制可以推选的官员范围。

在正统年间,推举将领的人逐渐确定下来为五军都督府,各个军营的长官,各个布政司的长官,以及中央的高级文武大臣,后来由于巡抚总督等官职逐渐常设,因此这些官员也有了可以推举官员的资格,五军都督府和军营长官自不必说,巡抚总督本身就属于是地方上军政一把抓的封疆大吏,拥有推选大权也不奇怪,中央的高级文官为何也有推选权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明代文官本身也具有相当的军事素养,因此明代中央的高级文官也有推举武将的权力。

举荐的对象也有严格的限制,不能你随便举荐什么阿猫阿狗亲戚朋友说他是将材他就是将材,正统年间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兴建议从基层的指挥,武将子弟舍人,旗校中挑选。这些限制在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的放宽,只要此人在军中任职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熟悉兵法,弓马娴熟,武力过人都可以在推选将领的人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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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充分说明了明代中后期所承受的巨大的国防压力和军事压力,那么明代推选将帅是怎么样的一个流程呢?

首先明代的推选将才制度是以制举的方式进行的,即由皇帝不定期下诏让文武百官推选将领,之后由百官推选将材到京城参与测试,通过一系列流程测试之后再把名单交给皇帝定夺,授予相应的武官官职。

这是一开始武官推选尚未成熟的时侯,后来随着制度的完善,要求各地推选将材送到京城后,由中央六部官员会同五军都督府一起考核,测试才能,考核达标的人再送入京营锻炼一段时间,有功劳的再提拔为官,明代中后期不少的指挥使、指挥佥事通过这种方式成功当官。考核内容以骑射和军事策略答问为主,这一套制度在明代中期确立,并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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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时期,确立了推举将材分为三等录用的制度,并且禁止官员推选京卫勋贵子弟来混日子,将推选的废材京卫子弟统统裁撤掉,在通过考核的将材在京营操练过后再分别送到九边各地前去为官。同时推举的官员和被推举的将领是同气连枝的,如果被推举的将材有不合格的人,推举的官员也要一同承担责任。

再高明完善的制度都会有各种弊端的产生,推举制度再完善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弊端,首先就是推选官员的权力过大的问题,虽然有着各种各样的推举标准,但是这些标准都有很大的主观性,你说要忠诚勇敢,那么怎么才算忠诚勇敢,要弓马娴熟精通兵法,那么什么程度才算“娴熟”,什么程度才算“精通”?这些评判标准都是带有极强的主观性的,所以推选官员的权力必须得到监督。

又因为推选人和被推选人要一起承担责任,所以也就造成了举荐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选人标准,让很多混日子的庸才进入了军官队伍,这其实是对明朝军官队伍质量的一种破坏。明代中后期,由于官员选拔多看资历,武官也是如此,逐渐拘泥于资历而不看实际的本领,严重违背了举荐这一制度目的是为了选拔基层将材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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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举将材制度本意视为了基层军民提供向上的通道,选拔出具备文韬武略的优秀将领,然而随着制度逐渐走向僵化,官僚集团的腐败,也使得这一制度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沉溺于资历的权贵成为了武官推选的主流,最终军事上的腐败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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