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主犯厉成等4人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5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
签下虚高贷款合同,逾期未还款便会遭到对方无休止滋扰威胁,这样的被害人有10万余人,非法所得达1.1亿余元,一些被害人甚至因此精神崩溃、家庭破裂。10月30日,由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该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获判,主犯厉成等4人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5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以诈骗罪获刑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9年6月,被害人王洲(化名)的手机收到了一款名为“挺好借”的网贷APP广告,号称“无手续无抵押,低利息无担保,随借随还”。正好资金紧张的王洲动了心,于是通过这款APP借款2000元,扣除各种费用后实际到手1300元,但仍被要求7天后还款2000元。
因为工作繁忙,王洲还款逾期了,不料却遭到了大量电话、短信骚扰。对方以恶毒的语言辱骂王洲及其家人,威胁他立即还款。经“讨价还价”,王洲“还款”1700元才使对方罢休。心有余悸的王洲还是报了警,随后这个网贷团伙的30余名成员纷纷落网。
经审查查明,2019年2月开始,该犯罪集团通过短信广告、网页弹窗等方式推广“极速大额贷”“挺好借”“应用钱包”等7款网贷APP,以低利率诱使被害人贷款。被害人贷款前需先提供身份证照片、紧急联系人、运营商服务密码等信息。放款时,会先扣除头期利息、管理费、服务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或高达贷款金额的40%以上,但贷款合同仍载明虚高的金额。
若被害人逾期未还款,该犯罪集团“催收部”便会反复多次拨打其电话、发送短信,以“老赖”、诅咒患病等言语侮辱对方,并威胁“爆通讯录”,即通过事先收集的运营商服务密码获取被害人通讯录,再以被害人名义骚扰其亲友,侵害其名誉和生活安宁。“我们精神压力很大,我因此经常和前夫吵架,后来离婚了。”一名被害人的前妻回忆道。
同时,催收人员还会向被害人提议通过该犯罪集团的其他APP贷款偿还当前欠款,从而继续非法牟利,否则将面临高额“展期费”。曾有一名借款3000元的被害人,因还款逾期被收取“展期费”,最后“还款”1万余元。至案发仅五个月时间,被害人即达10万余人,犯罪金额高达1.1亿余元。
为掩人耳目,该犯罪集团将设在民房内的窝点改头换面,伪装成淘宝网店或合法放贷公司,如在客厅摆放写有合法贷款信息的黑板以应对公安机关检查,此外还会在短信中用“炊熟”“前包”等代替“催收”“钱包”等敏感词。
2019年12月,该案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分析,认为该犯罪集团无论是非法放贷还是“软暴力”催收,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准确认定该犯罪集团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面对900余张贷款记录表、6万余条数据,承办检察官反复计算核对,最终查清该犯罪集团非法所得为1.1亿余元。在两周时间内,检察官还完成了对全部嫌疑人70余人次的提审工作,教育、鼓励嫌疑人如实供述,促使32名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据此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法院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全部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检察官说法
被“套路贷”缠身后,被害人不仅要“偿还”虚增数倍的债务,个人和亲友生活也会遭受严重干扰,更有甚者因此失去了家庭和工作。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许多被害人自控力弱、消费不理性等特点诱人上钩,非法牟利。由此可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至关重要,忌虚荣,不攀比,合理评估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确需贷款也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勿轻信所谓的“无抵押”“低利率”等诱饵而饮鸩止渴,陷入虚增债务、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