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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辱警”!临沂刘某强、王某艳被拘!

2020-10-31新闻23

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

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

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战!

临沂这两人被拘了!

01

微信群内辱骂民警被拘

10月23日,莒南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查处一起治安案件,抓获违法人员刘某强。

刘某强,男,24岁,洙边镇人。经查,10月17日15时许,刘某强因在莒南县城西一路铁路桥南侧路西违法停车被莒南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查获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刘某强为泄私愤,在其所在小区业主交流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其行为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日前,刘某强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资料图片)

女店主阻碍执法被拘

近日,莒南县公安局相邸派出所配合该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辖区进行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行动。当日上午9时许,当联合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羊肉汤馆进行检查时,工作人员从该饭店吧台处查获了两条涉嫌非法销售的香烟。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 该饭店店主王某艳当场承认了自己无证售卖香烟的事实。可就在工作人员依法对香烟进行查扣过程中,王某艳情绪开始失控,一边辱骂执法人员一边拼命向前抢夺, 并挥拳殴打协助执法的一名辅警。王某艳的疯狂阻挠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活动,随后莒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对王某艳进行传唤。

王某艳,女,38岁,莒南县坊前镇人。当日,因其阻碍联合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行为,王某艳被莒南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王某艳,女,38岁)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支持民警依法履职,

保障民警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坚决向“袭警”、“辱警”说不!

#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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